万本电子书0元读

万本电子书0元读

顶部广告

中国法院2021年度案例:道路交通纠纷电子书

权威的作者国家法官学院自2012年起推出《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至今已有10年,旨在探索编辑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弥补当前各种案例书的不足。自2020年起,丛书由国家法官学院与*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共同编辑,每年年初定期出版。强大的规模今年推出23本,含传统和新近的所有热纠纷,这些案例是从全国各地法院收集到的上一年度审结的近万件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具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和较强的代表性。独特的内容不再有繁杂的案情,高度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争议焦问题。不再有冗长的分析,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展现裁判思路方法。数据库增值服务2021年继续推出数据库增值服务,凡本书,扫描前勒口二维码,即可在本年度免费使用往年同类案例数据库,并可免费下载民法典全文及新旧对照。

售       价:¥

纸质售价:¥35.80购买纸书

0人正在读 | 0人评论 6.5

作       者:国家法官学院,*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出  版  社:中国法治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1-03-16

字       数:18.5万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法律 > 法律教材/工具书

温馨提示:数字商品不支持退换货,不提供源文件,不支持导出打印

为你推荐

  • 读书简介
  • 目录
  • 累计评论(条)
  • 读书简介
  • 目录
  • 累计评论(条)
本书是《中国法院2021年度案例系列》(全23册)的一个分册,道路交通纠纷。内容包含交通事故中的主体问题、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程序、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纠纷等案件。所选案例均是国家法官学院从各地2020年上报的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精品案例,全面涵盖该领域常见纠纷内容。案情凝练,并由主审法官精心撰写裁判要旨与法官后语,可读性、适用性强,能帮助读者节约查找和阅读案例的时间,获得真正有用的信息,为法官、检察官、执法人员、律师、法律顾问办理相关案件以及案件当事人处理纠纷参考书。<br/>【推荐语】<br/>2021年继续推出数据库增值服务!国家法官学院、*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隆重推出简便易用、权威实用,造“好读好用”的案例!   权威的作者 国家法官学院自2012年起推出《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至今已有10年,旨在探索编辑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弥补当前各种案例书的不足。自2020年起,丛书由国家法官学院与*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共同编辑,每年年初定期出版。 强大的规模 今年推出23本,含传统和新近的所有热纠纷,这些案例是从全国各地法院收集到的上一年度审结的近万件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具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和较强的代表性。 独特的内容 不再有繁杂的案情,高度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争议焦问题。 不再有冗长的分析,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展现裁判思路方法。 数据库增值服务 2021年继续推出数据库增值服务,凡本书,扫描前勒口二维码,即可在本年度免费使用往年同类案例数据库,并可免费下载民法典全文及新旧对照。<br/>【作者】<br/>国家法官学院自2012年起推出《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旨在探索编辑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弥补当前各种案例书的不足。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是中编办批准设置的人民法院的司法案例专门研究机构,与国家法官学院合署办公,在人民法院领导下,秉持服务司法审判实践、经济社会发展、法学教育研究、中外法学交流、法治中国建设的办院宗旨,坚持“服务、创新、合作、放、共享”工作原则,依托国家法官学院展司法案例的收集、生成、研究、发布和国际交流工作。<br/>
目录展开

一、交通事故中的主体问题

1 家庭成员可以成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受偿主体

2 机动车上乘客行为导致第三人损害的,对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内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3 下车过程中被车门挤压后受伤的受害人不应认定为车外的“第三者”,而应认定为“车上人员”

4 “某滴顺风车”APP平台与车主、乘客之间法律关系的认定问题及其处理意见

5 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对突发事故的安全管理和保障义务范围

6 工伤赔偿不足以弥补受害人损失的,不足部分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7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名义登记人的责任承担

8 醉酒驾驶致人损害时宴会组织者未尽注意义务的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9 快递加盟商经营活动中侵权法律责任分析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10 外伤参与度的鉴定意见是否可以减轻加害人赔偿责任

11 扶养人的年龄及状况不能决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损失赔偿

12 履行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实际扶养人可获得死亡赔偿金

13 车辆全损时车辆购置税损失属于车辆重置费用

14 间接损失原则上不应纳入道路交通纠纷赔偿范围

15 交通事故一次性赔偿协议的效力认定及审查

16 人身损害十级伤残,可认定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为10%

17 外国人的赔偿标准

18 未成年人因交通事故导致休学损失依法获得赔偿

19 路边修车致修理人损害的,应按交通事故确定各方责任

20 同乘人员开车门的行为是否属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范畴

21 快递业特许经营中,特许人对被特许人未尽到管理监督风险防控义务的,应对受害人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程序

2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救助基金管理中心作为第三人对赔偿款优先受偿的处理

23 机动车交通事故中汽车二次碰撞致人死亡责任比例认定

24 仅依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赔偿比例

25 多次碰撞交通事故案件中因果关系的认定及举证责任的分配

26 物业施划车位内发生的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

四、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27 肇事司机无营运车辆上岗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否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免责

28 保险人能否因驾驶人未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而免赔

29 关于商业三者险实习期免责条款效力的司法审查

30 交强险无责赔付是否应以被保险人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为前提

31 高速公路因交通事故发生二次伤害时的赔偿责任

32 格式合同中被保险人加盖公章行为的效力认定

33 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中鉴定费应由保险人负担

3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顺风车网络平台与保险公司的法律地位与责任承担

35 交强险不赔偿因交通事故中的伤者自身过失导致的扩大损失

36 赔偿义务人应据实赔付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理支出

37 交通事故造成农民身份的公民人身损害的误工费应如何认定

38 连续碰撞的交通事故中同一车辆的交强险可以多次使用

39 明知机动车未年检而承保保险公司仍应在商业三者险中理赔

40 商业保险免责条款是否有效应根据订立合同时该条款是否合理判断,而非从免责事由在具体保险事故中的“参与度”判断

41 社会治安保险中第三者责任保险理赔问题

42 损伤参与度的考量

43 网约车停运损失赔偿权利人的认定标准

44 未年审车辆是否应在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范围内承担责任

45 无证擅自驾驶他人车辆造成交通事故责任承担及保险赔偿的认定

46 续保合同中保险公司对商业三者险免责条款仍应承担提示说明义务

47 交强险“空白期”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仍需赔偿

48 网络投保中保险人主动履行免责条款提示义务的认定

49 外卖骑手发生交通事故,外送平台购买的第三者险能否参照机动车商业三者险的原则对受害人直接予以赔偿

中国法院2012~2021年度案例系列

累计评论(条) 个书友正在讨论这本书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分享你的想法吧!

买过这本书的人还买过

读了这本书的人还在读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