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垄断的法律规制研究电子书
温馨提示:数字商品不支持退换货,不提供源文件,不支持导出打印
为你推荐
随着数字经济的深发展,数据垄断问题逐渐凸显。数据垄断不仅对中小平台、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等市场主体的利益造成损害,而且阻碍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价值的有效释放。然而,对于数据垄断的基本范畴、数据垄断的表现形式、如何规制数据垄断等一系列基础问题仍然缺乏系统性研究。鉴于此,本书对数据垄断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数据垄断的法律规制动因、反垄断法规制数据垄断的困境、数据垄断规制路径及其具体方案等基本问题行了深讨论,以期更加科学地规制数据垄断行为。 本书亮有二:一是在结构安排上,超越了传统垄断行为的分类方式,转而从数据获取和数据利用两个维度展研究,使问题分析更加契合数字经济实践。二是在规制方案上,突破了“竞争”与“管制”之间的二元对立,创新性地提出轻管制的制度设计,从而建构了以市场竞争为目标导向的补充性管制制度。<br/>【作者】<br/>朱战威,男,河南省驻马店市人。法学博士、博士后,牛津大学访问学者。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已出版学术专著《反垄断法中经济学的功能限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成果)。在《现代法学》《江苏社会科学》《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北方法学》《甘肃政法大学学报》《地方立法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十余篇,部分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全文转载。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数据价值有效释放的反垄断法保障研究”、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反垄断法中经济学的功能及其限度研究”、中国博士后面上资助项目“平台经济数据垄断的法律规制研究”,以及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博士培育项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国家级、省部级课题多项。 获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20年、2021年年会“青年优秀论文”一等奖、二等奖,中国法学会第十一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三等奖等学术奖励。参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深圳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区、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机构的多项立法实践活动,积累了丰富的立法起草经验。<br/>
目录展开
总序
引言 数据垄断的基本范畴界定
第一章 数据垄断的法律规制动因
一、内在特性:数据具有向头部聚集的天然倾向
二、外部环境:高集中度的市场结构
三、制度缺憾:既有反垄断法规制不足
第二章 获取数据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困境
一、强制获取终端消费者数据
二、强制获取平台内经营者数据
三、以获取数据为目的的并购行为
第三章 利用数据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困境
一、利用已掌握数据侵害终端消费者
二、拒绝开放数据以维护垄断地位
三、利用数据共享达成垄断协议
第四章 数字经济发展与法律规制路径选择
一、高集中度的市场结构内嵌于数字经济
二、数字经济发展仍以市场竞争为核心动力机制
三、双重约束条件下数据垄断规制的路径选择
第五章 二元化规制路径下数据反垄断制度的优化设计
一、优化以反垄断法为核心的主体制度
二、建构具有辅助功能的轻管制制度
三、数据垄断二元化规制路径的制度协调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买过这本书的人还买过
读了这本书的人还在读